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改,现在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还有一种办法是自己去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申请更改。
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申请更改所需材料:
一、基本资料: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二、其他有关资料
(一)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地发生变化提供以下任一证明办理: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所在街道、镇、村或派出所的迁出证明,或现所在街道、镇、村或派出所的迁入证明;
3.原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的搬迁证明,或现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的搬迁证明。
(三)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四)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五)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医保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登记处更改。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2、由单位办理更改更改。
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
3、自行登录官网更改。
可登陆当地官网,到用户管理界面修改。登录社保网上办公大厅,个人查询点击个人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的“个人信息查询” 单位经办人点单位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申报信息状态查询”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